金秋公司违规供气被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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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6: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赖庆媚)日前,五里墩“7·20”石油气气瓶爆炸事故的调查组正式公布处理意见:成都金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擅自向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和无证经营的个体户陈军涛提供液化石油气,负有重要责任,被处以罚款一万元并限期整改;金牛区工商局茶店子工商所所长熊某和茶店子街道办城管科科长李云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成都市公用监察大队拟定出液化石油气行业市场日常监管措施,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无证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的非法经营者。目前,市政公用局燃气处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确保安全,平稳供气。 今年7月20日上午8时许,家住五里墩路49号的个体工商户陈军涛驾车拉回充满气体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并与其妻王荣在门市内用倒气枪向空瓶倒灌液化石油气。(此为一种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当日9时25分左右,该门市突然发生爆炸燃烧,陈军涛夫妇当场被烧死,另有8人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