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奶粉案犯又判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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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8:4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刘稳梧龙汉郜征)日前,阜阳市审理的劣质奶粉系列案又有新进展,两名销售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0元和1000元,两被告当庭提出上诉。 被告人刘标,多年来在阜阳市三里湾小商品市场经营食品批发零售业。刘标曾批量购进无合法证件的劣质奶粉1000余件,实际销售200余件。该市颍州区三合镇村民宁某之女婴,因食用从刘标处购买的“宝诺”牌1段婴儿奶粉2件,致头部肿大、昏迷,2003年5月住院治
被告人张俊田从刘标处购进劣质奶粉100余盒销售。后张某的女儿因食用从张俊田处购买的奶粉约60盒,造成营养不良综合症死亡。 又讯(刘稳梧宫大白郜征)日前,太和县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被告人李国备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决被告人李东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登强经济损失3000元,被告人李国备赔偿2000元。 被告人李东购进劣质奶粉后,其中一部分销售给被告人李国备开设的零售部。太和县双浮镇村民李登强的女儿李强,食用从李国备处购买的奶粉一件,造成严重营养不良,于今年1月患婴儿肝炎综合症,治疗无效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