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也要排堵保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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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8:5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奕)市建设党委、市建委昨天公布了一系列建设工程交通排堵保畅管理办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54524500-1901,请市民监督工地实施情况。 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已向全市工地发出通知,要求制定并严格实施工程交通组织方案管理,所有运输建筑材料设备和渣土垃圾的车辆,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行;所有施工工地都要以告示形式,告知社会交通组织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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