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双方事故私了后再理赔, 有的赅定损失后转去“路边摊”修理-- 车险理赔遭遇“道德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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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0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多家产险公司采访时了解到,车主不如实反映情况,让车险业在业务风险之外,又增添了“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出现在理赔过程中。宜兴一产险公司理赔人员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一私家车前来报案,称车子不小心撞上了电线杆。但定损人员发现出险车辆的保险杠并没有撞损痕迹,仅引擎盖有损坏。经过调查,这原是一起双方事故,已经私了。但该车主之所以
据了解,这类私了后再理赔,车主从中双重获利的案件还不少。有关人士指出,这种重复索要赔款的行为,属于非法获利,违反了保险法原则。除此以外,还有不少引发“道德风险”的招术。如车辆发生事故后,定损金额为5000元,保险公司按5000元理赔,但车主却转而去一些小型汽车修理厂,甚至是“路边摊”修理,可少花近千元。车主自选修理场所,本无可厚非,但由于成本降低了,修理过程中很可能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现象。 “这就加大了以后出险的可能性,最后风险仍叠加到我们头上。”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如是说。此外,还有一些车主在投保时称车辆为自用私家车,但实际上却是在火车站拉生意的“黑车”;有的把车挂靠在单位,享受团体投保的优惠,但实际上为自用车。 “道德风险”已逐渐成为车险行业新的压力。 出现“道德风险”固然与车主的素质有关,但保险公司也有自身的软肋。由于目前无锡车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务员忙于扩张业务,未详细了解车辆用途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从而给理赔工作增添了新的压力。(胡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