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问题巨能钙”何以一瞒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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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这些天来,“巨能钙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尽管巨能公司一再声称巨能钙产品是安全的,尽管国家卫生药监部门尚未给出最终的结论,但是,农业部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被检测的11种巨能钙产品中,有7种产品每千克的双氧水含量最低为1.04克,最高达到6.28克,而双氧水确实对人体有害,可导致癌变、诱发心血管疾病等。 面对舆论的强烈追问,巨能公司公开的解释是,由于工艺要求,巨能钙在生产过程中
也许还需要耐心等待权威部门迟迟不来的结论,消费者对巨能钙产品的青睐和信任却已经难以挽回了。消费者感到被愚弄的是,国家对双氧水的使用范围、使用量有严格控制,食品卫生法也明确规定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中不得有双氧水残留,可是,作为知名品牌的巨能钙产品为什么会含有这一有害成分,还能相信知名品牌吗? 显然,这样一个含有有害成分的保健品没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是不会投入生产的。那么,巨能钙在1996年最初申报时,是否将“巨能钙产品含有双氧水成分”列入申报材料?如果没有,又不曾在其产品说明书上注明“标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巨能公司就难逃有意隐瞒其产品“危害性”的嫌疑。 消费者更加不能谅解的是,为什么“问题巨能钙”能瞒8年之久?为什么在消费者吃了8年之后,“问题巨能钙”才被曝光?不管当初巨能钙申报时有没有将“产品含有双氧水成分”加以说明,风行多年的保健品的问题拖到现在才被揭开,管理部门的迟缓反应实在令人感到失望。 长期以来,消费者的知情权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对于产品的信赖无非就是基于良好的企业品牌信誉和行业监管部门。然而,“问题巨能钙”销售了8年之久,期间卫生药监部门有没有负责任地对这一类产品进行过抽查检测?可见,“巨能钙事件”不仅再次暴露出保健品行业的危机,更暴露出行业监管的漏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