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出新规定:农民也可办就业登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何达志)就业登记这一项原先只有城镇居民才可享有的政策,如今在广州推及到了广大农民。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市户籍、有转移就业愿望、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村(居)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