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爷”卖官赚了21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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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30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这个时下流行的歪经成了时任黑龙江省绥棱县县委书记李刚的做官“秘诀”。就是靠这个“秘诀”,李刚在1996年至2000年6月,为自己买官“花费”人民币42万元、美元1万元;卖官收了131人的贿赂219万余元。日前,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李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5万元换回县长“乌纱帽”
1995年,年仅36岁的李刚被任命为绥化地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兼部长助理。作为一名年轻的后备干部,李刚可谓前途一片光明。1996年3月,他走上了黑龙江省庆安县委副书记的岗位。按理说,如果李刚在这个位置上努力工作,干出业绩,自然会继续得到组织的信任和提拔。然而,心术不正又一心想爬上县里主要领导“宝座”的李刚,开始走起了“捷径”。 为了感谢时任绥化市委书记赵某(已被判刑)的提拔,也为今后继续升官做铺垫,1996年7月,他送给赵5000元,1998年春节又送去了10万元。同年7月,李刚被任命为绥棱县县长兼县委副书记。 当上“一把手”送出40万 2000年初,绥化地区行署撤销,同年2月,原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的马德被任命为绥化市委书记。两个月后,被称为绥化市“第一后备干部”的李刚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县里“一把手”——绥棱县委书记,这时他41岁。在当时,他是黑龙江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 为了感谢马德在任用他时给予的关照,李刚决定要用重金表示一下谢意。3月中旬的一天,李刚来到马德家,见只有马德的妻子田雅芝(已判刑)一人在家,便将装有30万元存折的信封交给了她,然后告辞离去。当晚马德回家看到这笔“重金”,会意地笑了。 为捞回“资本”,走上卖官路 李刚之所以不惜重金行贿买官,目的是为了当上官后再卖官。事实正是如此,为了捞回买官的“资本”,李刚在任绥棱县县长及县委书记期间,大肆收受贿赂和礼金,其贪婪程度令人震惊。 每年春节,他就在家中坐收上门的“买官钱”和“人情费”。2001年始,李刚就任绥棱县委书记后,迎来了受贿的高峰期。这与他的“一把手工程”密切相关。所谓“一把手工程”就是指各部门“一把手”的使用只能由李刚确定,这样的诱导很快使某些干部追逐权利的欲念在思想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该县财政局局长耿某为了能被提拔、重用,先后给李刚送了3.5万元,李答应了对方想调工作的要求。2002年春节后,耿某当上了绥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后,又给李刚送去1万元。 该县计划委员会主任朱某为了当上县财政局局长,在2002年春节前,特意来到李刚家“拜访”,并将10万元现金装进水果箱中,并对李的妻子焦红霞说:“这箱水果很贵,别送给别人,留给自己吃。”没过一个月,朱某便如愿以偿了。 该县克音河乡乡长赵某为了当上乡党委书记,先后给李刚送去5万元,也得到李刚的重用。上集镇镇长高某,在向李刚奉上10万元后,被提拔为镇书记…… 据调查,在绥棱县,向李刚行贿谋利或“感情投资”者达131人,其中多数是科、处级干部,分布在县机关各部门、企业以及基层乡镇机关等100多个单位中。1992年以前,李刚全部家资只有3万余元,而案发后,李刚的总财产高达579.9万元。 给自己定了“三不收”的受贿原则 6年来,李刚为属下干部谋取利益的事情大体分为七种:副职晋升正职、提拔副科级干部、平级调整到重点部门、保官不动、推荐副处级以上干部、受表彰奖励干部人员的确定、从乡镇调回县城任职。 为了防止被人抓住“把柄”,李刚受贿奉行一对一和有第三人在场不收钱的信条,还给自己定了“三不收”的受贿原则:事没办成的不收,关系不密切的不收,几个人同时送的不收。李刚每收一笔贿赂,都交给妻子保管记账。很多行贿人觉得直接把贿金送给李刚“不方便”,就直接送给她。夫唱妇随使李刚受贿的数额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2002年6月,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因涉嫌特大受贿、买官卖官被黑龙江省纪委审查,使身为绥棱县委书记的李刚深感不安,夫妻二人急忙将多年来积攒下来的不义之财——20余张存折、名贵手表、数码相机装进一个保险箱,送到李刚的侄女李剑英家。李剑英不放心又将保险箱藏到开馒头店的亲属那里。 2002年8月,李刚夫妇被黑龙江省纪委审查。9月,检察机关受理了此案。2003年11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检察日报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