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准高扬同志为革命烈士(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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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35 北京日报 | ||||||||||
高扬同志今年42岁,是一名优秀的公安民警,二级警督警衔,曾获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今年7月27日,他在山东日照市休公假时,到日照市国家森林海滨浴场游泳,恰遇两名游泳者呼救,他不顾个人安危,纵身向求救者游去,在奋力救助的过程中,由于风大浪高不幸溺水,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两名求救者在其他同志的救助下最终脱离危险。 为褒扬高扬同志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人的精神,市政府批准高扬同志为革命烈士。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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