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选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一次奖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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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36 新华网 | ||||||||
昨日,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吉林省20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字[2004]152号),通知中指出,从今年起,获此项津贴的人员将一次性获得奖金2万元。此次选拔将向一线倾斜,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津贴向一线倾斜 200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按照人事部下发给吉林省的指标控制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人选的人数不能超过3人,专业技术人才集中的省教育厅、卫生厅推荐的人数不能超过5人。要把全省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和重大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选拔出来。要注意打破所有制界限,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选拔符合条件的人选。 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选拔 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办发[2004]20号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条件推荐人选。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推荐人选要公示3天 要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各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组织单位按照属地化申报的原则直接报送到各市州人事部门(在长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可直接报送到省人才服务协会)。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推荐人选必须在本地区和本系统内公示3天。已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人选不得作为省第八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记者阿香)(来源:城市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