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卫器材怎能想买就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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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39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高压电击器、催泪喷雾、防狼喷雾等均属于国家公安部明文禁售产品。它们一旦流入社会,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给老百姓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的是此类产品却可轻而易举买到。 日前,记者暗访了海城市某警用器材商店,店主在不明身份的情况下,向记者推销该店经营的一些警用器材。“这一款名为‘豪华型超级保镖’电击器,形似手电筒,携带方便
海城市公安安全防控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警用器材是为警务工作提供保障的专用产品,属国家专卖。然而,有的警用器材商店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赢利不惜以身试法,有的还通过网上销售、手机短信、张贴小广告等非法渠道,以防身器材为幌子,暗地出售警用器材。 早在1989年,国家公安部就已经颁布和实施了《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销售电击、强光、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要求对这些器械必须严格管理。在稍后颁布的《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中也曾明确规定:“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均属于仿真手枪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持有,各地邮政部门不得收寄。” 防控大队某负责人告诉记者,保安器材或警用器材的经营必须持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得到省、市公安部门批准。警用器材商店只能从公安部门指定的厂家进货,对进货数量必须要有备案,销售时也必须严格按公安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出售给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否则属违法行为。如某企事业单位需要购买警用器材,必须向市公安安全防控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实,符合相关条件,由防控大队出具相关证明,同意到警用器材商店购买指定的警用器材,商店出售后要向防控大队开具回执单,详细说明警用器材的销售去向。 这些相关的明文禁令颁布实施已有多年,但电击器、喷雾器等警用器材的非法生产和销售并没有间断过。警用防卫器材一旦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将会贻害无穷。见习记者刘晓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