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杀孕妇凶手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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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0:31 生活报 | ||||||||
据《法制晚报》报道23日10时,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将“赵公口杀孕妇”案犯蔡青、骗保雇凶杀妻的北京人陈建才等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蔡青于今年4月14日14时许,将上海市70岁的老太陆某,用尖刀刺死。抢得陆某2张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存折、1张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卡等物品。他随后坐火车到了北京。在北京站睡
4月21日19时许,蔡青又携带尖刀,在北京天坛南门西侧,抢得林某1部手机。后在逃跑途中被群众当场抓获。 另一案犯陈建才,与王某女婚后不久,即让王某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赔付金额高达150余万元的保险。后作为投保惟一受益人的陈建才,为骗取巨额保险金,起意杀害王某。 去年9月3日11时许,陈建才带着花4万元从街头雇来的河北农民王海涛,来到家中。趁王某不备,王海涛用事先准备的绳索将王某勒住颈部。王某挣脱后,陈建才又摁住王某身体,王海涛持尖刀将王某刺死。 当月6日,陈建才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业务员报案,启动保险理赔程序。王海涛作案后,于当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陈建才被查获归案。(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