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非典被列入传染病范围省会宣传传染病防治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0:54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昨天上午,省、市卫生部门在省会文化广场举行《传染病防治法》大型宣传活动。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市内五区防疫站及部分省会医疗机构参加了宣传。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由原来按照甲类传
染病管理改为按照一般乙类传染病管理。但由于目前我国艾滋病防治形势严峻,因此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促使各级人民政府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新的《传染病防治法》还特别指出:传染病病人权利受保护,个人隐私受尊重,医院不得拒收传染病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37种法定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东航客机在包头坠毁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雀巢奶粉被诉造假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国足告别2006世界杯
广州车展美女图450张
经典两厢车狂热贴图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