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生活用水每人每天不超120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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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3:00 法制晚报 | ||||||||
北京暂不限制居民生活用水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山东省资源节约标准》近日出台。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山东各行各业消耗能源和水、土 地等资源的标准。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被定为每人每日最高120升(约合0.12方);耗水大户宾馆最高用水 每张床位每日不得超过260升。
近日,山东省经贸委会同建设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编制了《山东省资源节约标准》,详细制定了重点产品 基本能耗定额和能耗限额,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等重点用水行业用水定额,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农业灌 溉用水定额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指标等,对各个行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资源耗用量进行了具体量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