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推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法警配八大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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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4:0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北京消息:北京法院系统今起将推行《法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以应对因当事人情绪失控而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从而保障法院审判顺利进行。 应急方案针对刑事、民事、执行、提押和搜身检查5种程序中的13种具体情况作出,并给法警配备了“八大装备”,其中必须随身携带手铐、电警棍、对讲机和安检器,执行不同任务时相应配备灭火器、网枪、防刺手套和防刺背心。《预案》突出了人性化、强制性、依
当事人生病中断庭审 在开庭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由于情绪激动而突然发病,审判长应当即中断庭审进程,如果病情严重则立刻送往医院。在法庭宣判时,如果当事人突然冲击法台、威胁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法警可用言语警告并伸手阻拦;对于不听劝阻的,值庭法警可以一起上前制服当事人并押出法庭。在发现当事人有携带凶器的可能时,法警可以依法按照站姿、跪姿和卧姿三种方式进行搜身检查。 人犯逃跑可使用网枪 《预案》规定了在执行现场法警需要配备灭火器以应对执行人以自焚行为威胁执行人员或者已经点火自焚的情况;配备网枪以应对执行人持刀行凶。在提押时,采用一切可行手段制服脱逃人犯,并在特殊时还可使用网枪。 另外,《预案》还对旁听人员随意讲话、记录、冲进审判区殴打被告人;被告人自杀、谩骂或者冲向被害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作了具体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