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滥占乱改土地用途行为 基本农田要上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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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7:3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董伟)基本农田也要“上户口”———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基本农田的图、表、册档案资料工作,做到省、市、县、乡镇四级基本农田数据齐备,可查可核。对基本农田数量、地类、位置与实地不符的,要进行纠正,如实变更,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的现势性。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温家宝总理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
据有关人员介绍,通过给基本农田“上户口”,制做完备的资料,将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减少滥占、随便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的通知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保护标志应包括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责任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等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将对各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在今年底前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的,将按照《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暂停下达2005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