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部门拖欠医药费事故受害者当“人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0:14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2004年9月10日下午,在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河南岸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三轮小客车在行驶过程中爆炸燃烧,车上9名乘客中4人当场死亡,1人在医院不治身亡,4人生还。事故发生几十天后,最后一名正准备出院的17岁女孩小顾慧却被“扣”在医院,原因是负责该事故善后的海门市安全监督局拖欠了南通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费42万元。 海门市安全监督局王副局长就此事说,欠医院的钱肯定是要给的,海门市政府正在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