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筹办奥运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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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0:35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张海燕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北京市在《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送审稿)中提出,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逾期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重点围绕筹办奥运、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问题,加大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等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今天,市政府将就此意见召开会议,并向社会公布该意见。
按照意见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行政复议机构,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同时要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其他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意见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以及约束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重点,减少执法的随意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机关要制定具体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自由裁量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实施意见中规定,北京市将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总结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等便民、高效的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精确、高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