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市长质量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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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1:55 新闻晨报 | ||||||||
明年开始接受申报获奖组织和个人将获重奖 记者丁利民钱鑫 晨报讯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发言人焦扬介绍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已于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订《实施规则》,明年
目前国际上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设立了以政府行政长官命名的质量奖,并形成一种国际惯例。焦扬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和“个人”两个奖项,对符合条件的授予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授予上海市市长质量奖鼓励奖。 市长质量奖每年度评定一次,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原则上各不超过2个,获市长质量奖鼓励奖的组织和个人原则上各不超过3个。如没有符合标准的可以轮空,宁缺毋滥,获奖的组织和个人5年内原则上不再予以推荐申报。市政府对获奖组织和获奖个人将分别给予重奖,同时分别授予奖牌、证书,并由市长亲自授奖。 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不向组织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奖励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度上海市财政预算。“市长质量奖”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成立“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质量技监局。新闻链接深圳市长质量奖年内揭晓 据南方日报报道今年7月份,首届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开始接受社会申报,该奖是深圳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据悉,深圳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按不同行业分别进行评定,市政府将给予获奖企业或组织50万元的奖励,首届深圳市长质量奖将于今年内揭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