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持刀砍伤24名小学生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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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1:58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济南11月24日电 在山东莒县校园内持刀砍伤24名小学生的罪犯贾庆友2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贾庆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2000元罚金的一审判决。
11月4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贾庆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贾庆友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贾庆友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