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配10种装备应对13种突发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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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1:58 新闻晨报 | ||||||||
彭信琼 晨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当事人不接受宣判,冲击法庭怎么办?法院执行时当事人以死抗争,向法警扔出炸弹怎么办?北京法院系统从昨天起推广《法庭审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以应对因当事人情绪失控而出现的突发事件。
昨天,北京法院系统在石景山法院召开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现场会,以此拉开了在北京法院系统全面推行这套预案的序幕。该套应急方案针对刑事、民事、执行、提押等五种程序中,通常可能出现的13种具体情况而制定,并要求法警需配带10种装备,规定必须随身携带的装备有4种:手铐、电警棍、对讲机、安检器,根据案情选择性携带的装备有6种:灭火器、网枪、防刺背心、防刺手套、担架、防爆桶等。13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包括:刑事被告人在法庭上因情绪激动而发病倒下;旁听人员冲进审判区殴打刑事被告人;正在开庭的刑事被告人冲向被害人;宣判时刑事被告人突然冲向审判台欲自杀;法院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持刀行凶;法警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用汽油或煤气罐自焚;被执行人在现场点燃炸弹等。 针对13种突发事件,法警应立即采取13套应急方案。比如,若当事人在法庭上病倒,法警即将当事人抬上担架通知医院进行抢救,法官宣布休庭;若当事人点燃了炸弹,法警应迅即将燃烧的炸弹扔进防爆桶;若出现罪犯逃跑无法叫停时,法警扣动网枪扳机,将其罩住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