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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校园凶手”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2:40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在山东莒县校园内持刀砍伤24名小学生的罪犯贾庆友昨日上午在山东莒县被执行死刑。11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贾庆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2000元罚金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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