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许学生进网吧要“吊照” 一次接纳3名未成年要整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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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2:4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文说,经常“默许”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经营主如不再自行约束的话,就有可能会受到停业15天直至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的重罚。 工商总局、文化部等九部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并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延长到今年12
《意见》指出,要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管理部门的作用,对黑网吧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加强对高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对利用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场所变相经营网吧的,要予以查处取缔,此类设施一律不得出租、承包变相经营网吧,违者要追究其主管单位的责任。 对未经文化部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穴节?雪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文化行政部门将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意见》还说,要重点打击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和传播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