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不是自留地开挖必须要审批(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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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4:21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24日讯(见习记者王冠兴)昨天,并州东街的人行道上被人挖了一个约40厘米宽、半米左右深的大坑。记者随后了解到其它路段也有很多类似的施工,而何种情况下可以开挖路面,市民不太清楚,于是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市政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 据介绍,道路开挖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如果个人或单位需要挖掘路面进行管道安装,首先应该办理《管线规划许可证》;然后拿上施工图纸到市政务大厅市政窗口找到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并支付一定的掘路费;最后由市政人员发放《太原市掘路施工许可证》。 如果市民发现有人私自挖掘路面,可及时拨打12319热线或者向市行政执法局联系,也可以直接到市政窗口进行投诉。(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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