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4:43 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李薇薇)各地发展不平衡,认识水平不同;妇女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责任意识还需要加强……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中还存在这三大突出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前夕,全国妇联妇女热线刚刚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在北京昌平的一名外地妇女,1999年起和丈夫来京做小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丈夫有了外遇,对
“我们各级妇联都遇到过很多这样典型的案例,这说明许多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少妇女还因为在暴力发生时没有取证意识,离婚时不能有力举证,难以获得合理赔偿。”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当拨打“110”。女方在治疗过程中应口述造成伤情的原因并请医院记录,同时应当申请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注意保存证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