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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车丢了 可找街道办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5: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李健美本报记者杨富刘晋川

  下月1日起,城区各街道、社区的数百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将与机动车停车场一样,必须亮出收费标价牌,而且守车人员还需佩戴《管理员收费证》,实行亮牌亮证管理和收费。届
时,市民停放自动车、电动自动车等非机动车时,只需按照标价牌上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交费。停放点超出标准收费或收取标价牌标示外的费用,市民完全可以拒付并向物价部门举报。昨日,记者在金牛区物价局率先目睹了即将上岗的非机动车收费牌证。

  同时,今后市民若在收费停放场点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丢失了,可以向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对应的街道办事处或主办单位索赔,即市民可向守车员佩戴的《管理员收费证》上标明的管理单位索赔。

  亮标价停车交费一目了然

  “室内、室外停车点以及不同车型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这些在标价牌上都标注得清清楚楚的。”昨日,记者来到金牛区物价局时看到办公室一角堆放着不少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价牌。该局价格管理科科长罗成兴称,目前他们正在加紧向各个停车点发放标价牌和《管理员收费证》。与此同时,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全市其它城区也在加紧制作、发放牌证,在本月底各个正规停车点均将领到牌证,从12月1日起,各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必须亮牌亮证才能收费。

  记者看到标价牌分室内和室外两种,室外标价牌全用不锈钢制作,跟机动车停放收费标价牌一样,前后两面均清楚地标明了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而室内标价牌则采用塑料和木材材质制作而成,正面也一目了然地标明了收费标准。

  与标价牌配套的是加盖有区物价局公章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管理员收费证》,正面标注有守车员的姓名、各区的统一编号、车场类型(停车点名称)、管理单位(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名称)等内容,背面则标注有收费标准。从12月1日起,全市所有非机动车停放点必须具备《收费许可证》、《管理员收费证》和标价牌才能收费。

  车丢失 向街道办或主办单位索赔

  “目前,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一直是价格举报、投诉热点之一。”罗科长称,由于现在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不是很规范,各寄车点往往不按照物价局统一规定的标准收费,有的寄车点不给寄车者凭证,在寄放的车辆丢失后,寄车者往往因无凭证而无处讨说法。12月1日新标准实施以后,各寄车点必须亮牌亮证收费,同时按照《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停放场点需向车主出具停放凭证,否则车主有权拒付停车费。

  据了解,从下月1日起,凡是实施收费的占道非机动车停放场点都要有一个管理单位。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实施收费的占道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其它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由主办单位负责管理。市物价局的一位负责人称,对非机动车停放市场规范后,寄车者停放的车辆丢失后,就可以凭寄车凭证找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或主办单位索赔。

  乱收费请拨12358投诉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需办理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但不收取年审费。占道停放场点,由依法成立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凭有关部门准许设立占道停车场点的相关手续,到所在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各停车场点办理《收费许可证》副本。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单位所属停放场点(含学校),由主办单位凭以上手续到所在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据介绍,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必须在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下月,全市各区物价部门将对各个停放场点的收费标准和亮牌亮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是违反相关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将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市民也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尊重民意无小事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看起来不过是件小事,但是,像北京那样的大城市,就曾为收费标准等问题举行过听证会,尊重民意,保护群众利益,效果明显。成都同样是一个非机动车的大世界,现在有了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无疑对长期存在的非机动车的停车费用、责任归属问题,有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可以将此规定概括为设立收费非停车场必须具备的“三要素”:一是收费主体要具备停车管理资质,要在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备案。二是经营场所要有停车标志、明码标价、出具正规的停车收费凭证。三是管理人员要佩戴明显标志。

  近几年来成都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加,“非机动车王国”的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存车管理不规范,而且车辆价值逐渐提高,管理责任随之加大。在几年间涌现了不少新单位兴办的存车点,而且在存车收费上存在着随意性、不规范的问题,存车管理人员与顾客之间因赔偿、维修等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市物价局这一规定的出台,可在很大程度上化解这些矛盾。

  同时我注意到,这个即将执行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与今年5月16日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相比,略有变化,但应该属于群众可以认可的“微调”范围。非机动车停车收费虽然不是很高,但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对广大非机动车车主来说,规范收费管理、亮证服务固然必须执行,但也同时希望对非机动车的停车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非机动车的丢失现象,这样,花钱买服务才较容易被人们接受。在收费方面,笔者希望对残疾人、老人、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体制定相应的措施,以便保障他们的利益。我想,通过停车收费这类小事,不但体现了政府部门执政为民的理念,而且,应该在涉及民生的更多方面,扎扎实实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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