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表示:理赔将按法规及惯例执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5:4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包头11月24日电】(记者丁海军柴海亮)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李丰华24日表示,“11·21”空难的理赔方案已经初步确定,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惯例执行。 在24日国务院“11·21”空难调查小组举行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李丰华说,本着以人为本、从优安排的原则,理赔方案已经由东航会同保险公司制定,正在报批,方案很快就会实施。
李丰华说,此次空难给遇难者家属带来的痛苦和损失,不是金钱能补回的,但我们会尽我们所能,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优考虑,尽最大努力让家属满意。在此,我们对55名遇难者表示深深的哀悼,对遇难者家属和亲友致以亲切的慰问。 东航作为事故当事单位,一定认真总结这次空难的惨痛教训,检讨自己的工作,从保证人民财产安全的高度,审视公司的安全工作,从自身出发,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作者:记者丁海军柴海亮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