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羁押收教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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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5:5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为准确掌握监狱、劳教所羁押、收教人员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情况,卫生部、司法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1月初至2005年3月底,联合对监狱、劳教所的羁押、收教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即HIV抗体筛查。
由卫生部门牵头,两个部门共同组成筛查工作组,负责本次筛查工作。筛查采取属地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到监狱、劳教所一个不漏,争取做到在押、在教人员一个不漏。司法部门负责编制名册、序号,协商安排具体采集血样时间,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血样采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采集血样、登记造册、抗体检测、建立数据库、汇总报告等工作。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