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法院在执行民事类经济案件再不“深夜突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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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深夜突袭债务人,不还债务就抓人——在执行民事类经济案件时,失之于简单粗暴的“零点行动”,再不会被武汉市法院系统采用了。 昨日下午,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说:“零点行动”将改为“阳光行动”。
周文轩称,武汉市法院系统今后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改进执行方法。要平等对待被执行人,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在下达执行通知时,要留给被执行人合理的履行时间,要求他们自觉填写财产申报表,尽量减少或慎用对人身自由采取的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