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秉晨被开除党籍公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29 深圳商报 | ||||||||
原山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秉晨被开除党籍公职 【本报讯】据山西日报报道,原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秉晨在受纪检部门调查时,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出走,一年多杳无音信。记者23日从山西省人大获悉,山西省纪委、省监委日前分别作出决定:给予孙秉晨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
1999年初,孙秉晨在任省司法厅厅长期间,从省少年管教所分得建筑面积141平方米住房,应交房款93004.8元,孙却接受了省少管所下属公司购房款8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2003年9月16日,山西省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反映孙秉晨的问题进行调查,要求其外出需向调查组请假。孙承认接受了8万元,并将赃款退交调查组。9月28日,孙擅自出走。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