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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雯有望落户“姨妈”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32 时代商报

  《她接过病友留下的女儿》接续

  雯雯有望落户“姨妈”家新闻背景

  1991年,林玲在医院就诊时结识了雯雯的母亲———贺兰(化名),因为两人都患有尿毒症产生同病相怜的感觉,便以姐妹相称。1993年,贺兰结婚了,两年之后雯雯出生。19
97年,贺兰被吸毒的丈夫抛弃。1999年元宵节,贺兰去世了,当时雯雯只有三岁半。贺兰临终前,嘱托林玲把雯雯养大。此后,林玲承担起了母亲的责任,抚养着小雯雯。不过有一件事一直困扰着林玲,“为了不影响小雯雯的正常升学和工作,我们想为她办个沈阳户口。但是,我们并不具备收养的资格。”

  从11月23日本报刊登《她接过病友留下的女儿》后,小雯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经过本报记者和各方的努力,雯雯终于有望能被林玲正式领养了。

  雯雯是个小当家

  特殊的经历使得雯雯比同龄的孩子更懂事,雯雯的姥爷告诉记者,雯雯从不乱花钱,不买那些没用的东西。一些生活用品也是能用就用,从来不浪费。林玲说:“我不在乎她花的那点钱,可是这个孩子就是懂事,不该花的从来不花。”

  雯雯还尽力帮助家里做一些事,像洗衣、做饭等。记者亲眼看见小雯雯推着小推车帮姥爷做农活,“稳健”的样子看不出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

  多方关注雯雯事件

  雯雯和林玲的感人故事引起了沈阳市各界关注,许多市民打来电话询问雯雯与林玲的现状。

  一位任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得了尿毒症的人几乎就被宣判了‘死刑’。一般这样的病人对什么事都是漠不关心,可林玲却表现得特别坚强,接下了这个重务。也许是好人有好报吧,她的病情并没有恶化。我是学医的,如果她有需要的话,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地帮助她。”

  记者连线庄河相关部门

  雯雯户口在庄河市城山镇茶条村东瓜川,为了能帮助雯雯把户口迁到沈阳,记者与庄河市的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

  城山镇派出所的民警听说雯雯的情况后,热心地对记者说:“这种情况如果沈阳市相关部门能够接收,我们可以尽快给办理准迁证。”

  接着,记者联系了庄河市民政局,该局的周副局长了解情况后,说要查看一下相关的政策,看能否特事特办。

  周副局长随后打来电话说:“像雯雯这种情况,林玲家确实不具备领养条件。但雯雯的情况特殊,我们应该可以先给她办理领养手续。你可以让雯雯的‘家属’直接与我们相关部门联系,但结果还要操作之后才能知道。”时代商报记者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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