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刀鱼骗了2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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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38 时代商报 | ||||||||
郑某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在他帮朋友李某从李某媳妇朴某处骗到27万元后,自己因诈骗罪被朴某告上了法庭。 2003年1月,李某经朋友介绍与朴某相识,不久两人同居。同居后,李某发现朴某非常有钱,于是便想捞点儿钱花。2003年1月28日,李某找到朋友郑某说:“我媳妇手里挺有钱,但她就是不给我花,现在我有一批螃蟹挺好,想从她那弄俩钱儿。你就和我媳妇说,你手里
1月29日,郑某自己掏钱买了一箱质量非常好的刀鱼,作为样品交给朴某,并告诉朴某他手里有1万箱刀鱼,每箱27元。朴某见刀鱼质量不错,于是同意进货。30日,朴某将27万元交给郑某。随后郑某按照李某事先的安排,又将钱转交给李某。过了几天,没见着货的朴某找到郑某问原因,郑某才知道李某和朴某原来不是夫妻。此时两人再找李某时,李某早已不见了踪影。一气之下,朴某将李某和郑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10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庭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郑某未占有、分得赃款,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郑某与李某具有共同诈骗并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法庭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郑某无罪。 时代商报记者冯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