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羁押收教人员进行艾滋病毒抗体筛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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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51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卫生部、司法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1月初至2005年3月底,联合对监狱、劳教所的羁押、收教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即HIV抗体筛查。 通知说,筛查将采取属地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到监狱、劳教所一个不漏,争取做到在押、在教人员一个不漏。司法部门负责编制名册、序号,协商安排具体采集血样时间,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血样采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采集血样、登记造册、抗体检测、建立数据库、
作者:朱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