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侵权获赔二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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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5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王卫华、来其发报道:23日,笔者从襄樊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获悉,因涉嫌侵权,北京一家出版社向襄樊市寓言作家凡夫支付赔偿金2万元。 今年8月,襄樊市寓言作家凡夫发现,北京一家出版社今年1月出版的一本寓言书中,未经著作权人凡夫同意共收录了其创作的《狼的政绩》、《奖励乌龟》等16篇寓言。图书出版后,出版社也未及时通知著作权人。于是,凡夫将此事投诉至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襄樊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及时将这一著作权纠纷案向国家版权局汇报。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襄樊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建立了著作权保护绿色通道,及时与那家出版社进行了沟通。 11月中旬,凡夫在襄樊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帮助下,与那家出版社达成调解协议,该社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向著作权人凡夫道歉,并支付了2万元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