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一挪用58万元公款者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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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5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公宣报道:“我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回来了,心里踏实。”8日,挪用公款58万余元、案发后潜逃3年的嫌犯李辉(化名)到利川市公安局自首。 李辉在任利川市柏杨信用社信贷员期间,采用揽储、收贷不入账等手段,先后挪用单位存款和贷款58万余元,用于经商办企业。企业严重亏损,巨资无法收回,他于2001年10月潜逃。
他潜逃到广东、上海等地打工谋生,不敢在一个地方呆一个月以上,听到警笛声,看到警察,都提心吊胆。 10月,李辉潜回利川老家得知,仅今年一年,利川公安局就抓获了10多个重点逃犯。 获悉李辉潜回,民警守候了一夜,但李辉再没出现。民警到他家陈述利害关系,其家人受感动,找到在外躲藏的李辉,劝其自首。 李辉已被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