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儿童索要五万 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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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7:45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11月24日讯(记者 董震 实习生 米华 通讯员 赵峰 周波)一男子绑架一名四岁男童,并发短信索要五万元钱。昨天,该男子被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发短信用的手机也一并被没收。 该男子姓刘,章丘市人,2004年2月2日,刘某因犯盗窃罪被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8000元,但刘某并未因此而痛改前非。今年8月初,刘某预谋绑架曾经工作过的济南某
法院认为,刘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山东省车界高峰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