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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摆摊最高罚3000元 济南突击整治占道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7:45 大众网

  生活日报11月24日讯(记者 尹玉涛 通讯员 魏东)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从明天起至12月10日,省城将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对占道经营现象进行突击整治。其中,占道经营者将予以没收经营工具和物品,并将处以100至3000元的罚款。

  据悉,本次突击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市区64条主要道路和18处重点场所,包括周边道路出入口。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
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道路绿地、隔离带及其附属设施)。11月25日前,占用城市道路乱摆摊点,店外经营、作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自查和整改。逾期城管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处罚通告》第122条规定,予以没收其经营工具和物品,并处以100至3000元的罚款。

  同时,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修建的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将依照《处罚通告》第5条和第22条规定,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将统一组织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此外,对于妨害城管执法公务行为和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治过程中,城管警察随队执法,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的,当场采取强制措施(强制隔离、强制带离现场),对暴力抗法的予以严惩。(来源:山东省车界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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