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伤24名无辜学生 莒县"校园杀手"昨日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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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7:45 大众网 | ||||||||
生活日报日照11月24日讯(通讯员 文举 记者 张璐)制造莒县“9·20”校园惨案的凶手贾庆友没能通过上诉获得“一条生路”,一周前经山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后,今天上午10时贾在莒县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9月20日7时许,莒县公交车司机贾庆友送女儿上学时携一把菜刀和一把匕首,准备报复与其有矛盾的沈某。因报复未果,为泄私愤,贾丧心病狂地挥刀砍向无辜的学生,短短11
11月1日,日照市中院在莒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公开审理。4日,日照市中院一审宣判,贾庆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贾庆友以量刑过重,苦求“给自己留下一条活路”为由提出上诉。 11月17日,山东省高院终审裁定认为,贾庆友虽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出现致人死亡的后果,但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4日一大早,莒县城区居民、县实验小学学生等近5000余人自发赶到了莒县人民商场门前,参加了这次公捕公判大会。之后,贾庆友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来源:山东省车界高峰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