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9年后再上法庭 父逼女退学养家母亲夺回抚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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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1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曹晶晶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番法宣)离婚后,女儿跟着父亲过了9年,突然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女儿的抚养权,理由是:孩子他爹好赌成性,竟要求16岁的女儿退学养家。而16岁的女儿也表示要跟母亲过。日前,番禺区法院判令:母亲重新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1995年,曾女士和丈夫罗某协商离婚,并约定女儿小纹(化名)由父亲抚养。谁知时
同时,曾女士还表示,她是个体经营者,有能力抚养女儿。而女儿小纹也书面提出请求,称自己无法再与父亲生活下去了,要求随母生活。 开庭当日,小纹的父亲罗某没有出庭。 番禺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纹是16岁以上未成年人,有权自主选择随母生活,再加上曾女士的抚养也确实优于罗某,因此作出一审判决,将小纹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以案说法 抚养权可以申请变更 夫妻离婚后,儿女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广州德恒律师事务所张善贵律师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法院一般会从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考虑,孩子该由谁抚养。(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