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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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11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 实习生 严冬)为期两天半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既定议程后于昨天上午闭会。会议通过了备受市民关注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将在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序建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南京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南京市地方性法规立项论证办法》、《关于发展和完善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议》和《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杨福明为南京市司法局局长;免去徐路南京市司法局局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张超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胡序建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从武、徐正荣、黄煌、金琳琳、徐克勤、刘国华出席会议。副市长靳道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昨天的会议。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