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悬赏38万通缉5大毒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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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41 华夏经纬网 | ||||||||
中新网11月24日电(记者朱大强)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尽快将一些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公安部已向全国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刘招华等五名贩毒数量巨大、危害特别严重的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 在全国扫毒行动中,全国扫毒行动办公室列出三十二名重大逃犯进行督捕,目前已有一批督捕对象被抓获归案。此次通缉的这五大逃犯是:
一、刘招华,男,持有刘林彬、刘森、刘林权、刘林扬、陈桂森等多个化名身份证。一九九五年,犯罪嫌疑人刘招华打着生产“洋葱晶”(食品)的幌子试制冰毒。一九九六年七月,刘招华将试制出来的十五千克冰毒交给他人贩卖,毒品被福州市公安机关查获。一九九七年一月,福州市公安机关抓获刘招华的两名合伙人,并在福安市赛岐镇捣毁了刘招华开设的冰毒加工厂。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公安部指挥破获“七·二八”特大贩毒案,在广东省广州市查获冰毒十二点三六吨。经查,该案所查获的冰毒系刘招华伙同他人在宁夏银川设厂制造的。公安部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在全国通缉刘招华,目前,刘招华仍然在逃。 二、罗有文,男,云南省陇川县王子树乡人。二000年三月二日,罗有文指使他人将二百六十九点五千克海洛因运往广东,贩运途中被广西自治区百色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罗有文在逃。 三、马顺苏,男,住云南省巍山县永建镇小围埂四百九十四号。二00一年三月八日,马顺苏指使他人将二十一点一千克海洛因运往广州,贩运途中被广西自治区百色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马顺苏在逃。 四、邱何水,男,住安徽省临泉县庙岔镇马湾村东马湾二号。二00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邱何水伙同他人从云南一毒贩手中购得海洛因二十一点一一千克,在运往安徽临泉贩卖途中,被安徽省阜阳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邱何水潜逃。 五、刘少通,男,住广东陆丰市甲子镇。二00三年十月四日,汕尾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跨国贩毒案,查获冰毒二十千克。经查,这起跨国贩毒案的幕后主使即刘少通。案发后,刘少通潜逃。 公安部决定拿出三十八万元人民币作为专项奖励资金。对提供这五名逃犯重大线索的举报人或将五名逃犯抓获的单位或个人,将分别给予三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公安部举报电话:65204111。(完)(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