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警方构筑处理上访长效工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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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9:11 云网 | ||||||||
云网11月25日消息近日,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出台了构筑《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机制》的办法,旨在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因执法而引发的信访问题,切实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该项长效工作机制的构建,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以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外部监督制度、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信息预警制度、治安和民事纠纷调解室五项制度为支撑建立健
为确保该长效机制有效运行,省公安厅党委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信访(控申)工作要负总责;要重视和加强公安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考核基层科所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基层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力争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省、州(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要成立处理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信访领导任组长;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从规范化、实用化、科学化入手,将信访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将解决问题、停访息诉任务作为终结目标,层层量化、逐级细化、跟踪检查定向考核、兑现奖惩;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改善各级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为信访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施晓焰 吴加良 马丽娟)(来源: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