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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死刑 被告不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9:59 新文化报

  “为情人他砍杀妻子、父母和侄儿”续新闻回放

  29岁的崔立国在东辽县某乡农电所工作,与当地一年轻女子有暧昧关系,因没有离婚理由,遂产生杀妻恶念。9月20日晚,他趁值夜班之机偷偷潜回家中,对妻子下了毒手,并将听到异常响动的父母、侄儿砍死。案发后,崔立国曾到医院看望受重伤的妻子,18小时后,崔立国在浴池内被警方抓获。11月1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崔立国对于公
诉人的指控和质疑也逐一承认。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季 通讯员 姜自祥 李及超 王金玲王飞)昨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崔立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崔立国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崔立国在杀妻过程中因恐事实败露又杀死父母和侄儿,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崔立国虽认罪悔罪,但因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定或酌定可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当日,崔立国始终面无表情,在法官宣判其被判处死刑时,他仍是一脸木然。在法官询问其是否上诉时,崔立国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亲人后,表示不再上诉。新闻编辑: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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