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依法转移先破后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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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0:33 时代信报 | ||||||||
胡斯然/文 央行的重大政策往往是在不经意间推出,虽令人大吃一惊,但又不得不叹服它恰到好处。 正如10月29日的第一次央行加息,11月17日公布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
要知道,这个《方法》出台的一个月前,从10月下旬开始,中国外汇的监管力度就有骤然加大加紧的势头,一系列 打击非法外汇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和一连串非法外汇交易大案的破获,使得最近的半个多月可称作非法外汇交易的“严打”时 期。 严打当然只能打击其中的小部分,监管层靠“堵”的方式,并不能杜绝非法外汇资本的流动,大量非法外汇交易和个 人资产非法对外转移的存在,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有堵必有疏,有破必有立。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交易的目的,即为规范合法的外汇资产流动。遵循此目的,10月27 日,坚冰有所松动,外管局颁布《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给跨国公司合法的外汇资金流动“ 松了绑”。相对而言,11月17日公布的《办法》来得有点急迫,对个人财产合法的对外转移进一步打开了大门。 在打击最严厉的时候出台最宽松的政策,对于近期饱受汇率压力的外汇管理部门来说,其破和立的根本用意,虽然出 乎人所料,但细细品味,又觉得恰到好处。 首先,在中国的资本外逃中,包括转移个人财产,由于担心私人合法资本被侵占,一些私营企业主采取抽逃资本或购 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将资本转向所谓“避风港”国家。个人通过非法途径将财产转移出境,不仅风险大,还增加了成本 。但《办法》出台后,为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提供正常途径,人们不必像过去一样成天琢磨着如何来转移自己的财产,这既 有利于国家监管,规范这部分资金的流出,也有利于节约人们和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博弈而造成的无谓损耗,个人也不必承担 额外的风险。 其次,适当允许移民和继承财产的个人合法资产对外转移,不仅提高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推动了人民币 可兑换进程,降低目前人民币升值压力,而且也可看作政府放松资本管制的一个强烈信号。 其实,与上述两方面比较起来,还有另外一层更重要的意义。非法转移和资本外流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对私人财产 缺乏安全感。《办法》的出台其实是继私产入宪后,国家对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体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