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非法财产合法外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0:33 时代信报 | ||||||||
杨海涛/文 非法财产会不会在披上合法外衣后——堂而皇之被转移到国外?在央行发布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 法》正式实施后,这个疑问也许会变成一种现实的尴尬。 为什么会有这种担心?央行发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的初衷是
从文字逻辑上看,有了“合法”两字的前提,似乎就排除了一切隐患,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内容如果仅停留在一种 概括性的规定上,实施起来就难免流于随意或留下漏洞,为非法财产的转移带来新的方便——合法与非法有时也需要时间检验 ,这不是说时间会改变法律的裁判标准,而是有些非法的东西所披的合法外衣往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才慢慢被剥去的。 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多种获得财富的途径,甚至不乏一夜暴富的途径,这些途径也给一些非法收入提供了洗钱的掩 护或直接将“黑钱说白”的理由,这些现实的因素给个人财富一时的合法性鉴定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应引起注意的是,当前 职务犯罪中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腐败分子作案后向境外转移赃款,甚至事先将家属和财产转移境外。纵观一些贪官的背后,很 多都伴有亲属的商业经营活动,如果在他们的贪污受贿事实暴露之前,他们让亲属或其他人以商业经营的名义将这些黑钱转移 出境,此时,“合法”两字的关该怎样把呢? 如果高官的黑钱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认定变为合法,岂不是给腐败官员开绿灯?为此,又有这样一个疑问,财产外移 时个人合法财产到底谁说了算?如何说明个人财产是合法的,从而可以转移出境? 《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并提供财产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笔者认 为,证明文件在程序上来说是必须的,但对于一些在任的高官来说,这就不成问题了。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在没有制定出详尽、具体的把关细则前,不妨增加一道公示的环节,把个人要转移出境 的财产进行公示。一定期限内,在财产所在单位或所在地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外汇部门反映。涉及贪污受贿或其他 违法行为的,马上移交司法机关深入查处。 增加这一环节,我想并不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