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年退乱收费2.1亿 将取消24项行政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1:23 新华网 | ||||||||
广东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去年为377.5亿元,个别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占财政收入比例高达4成。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监督检查情况时透露,自1992年《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施至2004年9月底,我省共查处行政事业单位违法批费、违法收费案件10769宗,实施经济制裁约8.4亿元,退还用户2.1亿元。
截至2004年9月底,在我省执行的合法收费项目432项,其中国家规定收费项目332项,省规定收费项目100项。收费总额相当我省当年一般预算内财政收入20%,比2002年底下降3个百分点。省人大监督检查组认为,我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虽然经过四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但行政事业性收费增长过快,收费总额居高不下。据省财政厅反映,1981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4亿元,2003年收费收入377.5亿元,22年增长93.4倍,年均增长22.90%。阳江市200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当于当年全市财政收入的41%。 省有关部门对省规定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属行政许可范畴的26项收费的法规依据进行了认真查证,并建议省政府取消其中的24项收费,取消收费金额约3445万元。这已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原则同意,待国家公布清理结果后再对外公布。(记者李桂文通讯员任宣)(责任编辑:袁江梅)(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