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城市拾荒者管理:政府介入或公司化的困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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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5:40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1月25日电 (记者傅丕毅)他们大都来自农村,因为职业的缘故,他们只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他们通常在凌晨出发,背着蛇皮袋,整日游荡在城市的街头巷尾,以拣垃圾、废品为生;由于日常生活与大量受污染的废弃物紧密相连,他们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危害;他们的存在对城市有益,但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多困扰。他们被人称作:拾荒者。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拾荒者的规模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城市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不久前,浙江的临安、瓶窑等县镇在全国率先探索了拾荒者的管理模式,或由政府直接介入,动用行政力量进行管理;或组成收旧拾荒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经营管理。由于事涉困难群体,各种管理模式在社会各界反应不一:有专家质疑,有拾荒者诉苦,也有管理者叫屈。 走近城市拾荒者 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恶臭。约40平方米的房子里,堆满了三四米高的破旧的纸板箱、易拉罐和塑料瓶等废品垃圾,在小山似的垃圾堆旁摆放的是两张床,上面铺着几层泛着黄黑色的被子,床的旁边是一只老式的煤炉,桌子上三三两两地放着几副碗筷。这里是拾荒者老陆的家。 记者造访时,老陆还没有回来,他的妻子正在准备晚饭,她一边干活一边向记者唠叨:“干老陆这行最怕下雨,拿我们家来说,天一下雨,生意没得做不说,房子还漏水,地上全是脏水,家里放的这些纸板箱、易拉罐就要发霉、生锈,没人要了。” 闲聊中,记者了解到,老陆是安徽省利辛县的农民,今年58岁,来杭州临安市已有1个多月,老两口在临安城郊租了个破房子,平时以拾荒为生。老陆一般在早上5点多出门拣垃圾,晚上7点多才回家。由于城中回收站每斤纸板箱的收购价比郊区高出3分钱,为了卖个好价钱,老陆往往要多跑4里路。 正聊着时,老陆回来了。在记者面前,老陆显得很腼腆:“现在干这活的人多了,好的话每个月能赚六七百块钱,比在老家种田强,拣垃圾这行当不要本钱,不要技术,只要肯吃苦、不怕没面子就行,现在我们最大的开支是每个月80块钱的房租。”当记者离开时,老陆正准备吃晚饭,放在桌子上的小菜是:一棵白菜加两个鸡蛋。 在记者采访过的拾荒者中,老陆的生活不算最差。他的同乡兼同行陆吉春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因为没钱,他早饭和中饭都没有吃。在老陆的隔壁住着一位70多岁的老拾荒者,他晚上就席地睡在拣来的破烂旁,连张床都没有。 由于拾荒者经常是拖家带口从农村流动到城市,记者在采访中屡屡看到这样的情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在父母拣来的破烂堆里玩耍,如同他们的父母一样,孩子们根本不可能意识到城市的废弃物将给他们健康造成多大的伤害。 拾荒者管理:临安模式和瓶窑模式 虽然收旧拾荒人员在城市里谋生非常艰难,但这个队伍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有4大共性问题困扰许多城市的管理者:一是收旧拾荒人员居无定所,身份结构复杂;二是一些人收、拾、偷不分,对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三是四处流动,乱扒乱翻,污染环境,成为“脏、乱、差”的污染源;四是不注重卫生,带病从业,成为疾病传染源。 临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对600名拾荒者进行了排查,发现其中450人没有暂住证,100多人没有计划生育证,这说明许多拾荒者的流动是无序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浙江一些县市的城市管理者已经开始正视收旧拾荒队伍存在的问题,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其中临安市和瓶窑镇的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它们分别代表了目前正在探索中的两种不同管理模式。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尝试的是“政府直接介入”的管理方式。今年9月初,瓶窑镇成立了“收旧拾荒管理服务站”,负责拾荒者审查、登记、发证、监督、管理工作,服务站直接隶属于镇政府综治办领导。镇综治办同时制订了管理办法,如统一购置三轮车为收旧拾荒运输工具,拾荒人员每人发给一件绿色网状背心,背心上印有“再生使者”四个字和监督电话号码,在瓶窑镇拾荒的人员要向服务站缴纳200元钱的押金,50元的背心和三轮车喷涂成本费,以及每天1元钱的三轮车租金。 杭州临安市探索的是“公司化”的管理方式。临安市政府在今年9月份发出通告,把未来三年的城区拾荒市场经营权进行拍卖,由中标者成立一家公司,在经营市场的同时对拾荒者负起管理责任。据了解,经过有5家单位参与的招投标,临安市的金和祥、应亮中标,随即金、应两人成立了临安安洁收旧拾荒有限公司,对城区拾荒者进行了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佩证,拾荒者要向公司支付50元的成本费。据了解,经过物价部门核价后,公司还将向收旧拾荒人员收取管理费。 探索背后的争议与困惑 以临安和瓶窑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管理模式推行伊始,便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记者调研后发现,对“政府直接介入”和“公司化经营”两种管理方式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政府或者公司向拾荒者收取相关费用,将使本身微利的拾荒业更加无利可图,使原本就处于社会底层的拾荒者们的生活更加窘困。一些人士更是质疑,政府有与民争利的嫌疑,而公司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它能否真正地负起管理之责? 临安市的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时参与竞标的5家公司都是有土地的,他们参与竞标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在收编拾荒者后,将他们统一集中起来,由公司负责建造简易房,并租给拾荒者,公司定期收取租金。”在瓶窑采访时,一些拾荒者向记者诉苦:“我们的年收入本来就很少了,现在还要交钱给政府,我们的生活会过得更苦。” 面对各种各样的争论,临安和瓶窑的城市管理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有他们的困惑和委屈。临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良说:“为了能够有效地管理城市拾荒者,我们走访了许多城市,并进行了尝试和摸索,目前拾荒者管理反映出来的根本性问题是,法律和政策的缺位,究竟该由哪个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现有法律没有明确授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尝试市场化经营管理的方式。” 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来梵认为,瓶窑镇“收旧拾荒管理服务站”向拾荒者收取成本费、租金等行为,实际上是违法设立行政许可,是一种变相的乱收费。因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许多违法的审批收费项目被取消。省级以下政府,无权设立行政许可事项。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罗卫东认为,尽管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解决类似拾荒这样的微利行业存在的问题,简单地引进经济杠杆往往是行不通的,最好是寻求介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某种组织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有机整合环境部门和城管部门的权限组成一个非盈利性的第三部门来规范拾荒市场。“像拾荒这样的微利行业,如果政府只是一拍了之,组成一家垄断的公司,并且不允许其他的主体进入到市场中来,会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管理费会定得过高,很多自由职业者不愿意加入到公司中来,这不利于整个废品回收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利润驱动下,难免可能出现公司怂恿和鼓励拾荒者把一些‘正常品’也当作废品予以‘回收’,破坏公益设施的事件也有可能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