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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员王小石:一个被暴露的权力寻租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6:05 三联生活周刊

  记者◎谢衡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北京西城区检察院传唤后带走,随即,王小石被正式拘留。据公开的信息,王小石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向谋求在国内A股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并获得丰厚的非法利益。

  有消息称,王小石每出售一份发审委委员名单,价钱在二三十万元。在职期间,王向众多企业出售了这样的名单,获利总额近千万元(此数字未经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或其他权威部门证实)。

  实际上,企业上市要公关证监会(业内俗称“跑会”)已经是业内众人皆知的秘密,但将“潜规则”中具体的价码摊开来,在国内还是第一次。

  王小石一案,使得中国证监会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信誉度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在市场出现丑闻的时候,也是改革有机会大步拓进的时候。这也是一条经验。”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史美伦在卸任后,曾发表这样的言论。

  连环寻租链

  “(证监会)发行部出这种事情不令人意外,但落在他(王小石)头上有些意外。”在中国证监会工作了近9年的金林(化名)对记者这样说。

  “王小石和我进会里的时间差不多,也算是证监会的老人了。”金林这样描述王小石——戴着副眼镜、文人气很浓,在证监会极不引人注意。为人非常低调,不爱出风头,也不爱与人交往,话很少。与人相处,表面上看上去很和善。“我在会里工作那么多年,跟大部分人都很熟,但对他却谈不上特别了解。”金林说。

  “实际上,王小石在发行部里担任着一个相对权力最小的职务,他只管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分配,这只是一个程序上的工作,他本人对企业能否上市没有任何表达意见的权力和机会。但偏偏在这个环节上,也能出事。”金林说起来颇有些感慨。

  有多年投资银行经验,操作了多家企业上市的某证券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辛晔(化名)向记者介绍了企业在A股IPO的全过程。企业上市的程序大致是,企业在辅导期结束后,投行所做的上市材料先交到发行部综合处,由其分配给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审核一处,负责对发行人公开募集文件、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的审核;审核二处,负责对发行人申报材料中有关财务会计等专业性文件的审核。材料交到一处、二处后,分给两个预审员。之后的15天内属于禁默期,该项目的券商、企业人员等相关人员不允许与预审员有接触。两名预审员在初审材料之后,向企业发出反馈意见函,就材料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书面询问,要求企业在三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这时企业开始与预审员接触。之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会有第二、第三、第四次的反馈意见,券商和企业针对每次询问作出书面解释。通过不断反馈,预审员达成共识后,然后将材料分报各处,准备上发行部部务会议,会议有发行部主任、副主任、处长、还有发审委员参加。会上,证监会对发行人资料初步审核的意见进行交流与报告,发审委员可以发言。业内人士把该会议称为“对企业基本问题定调,统一思想”。之后写出预审报告。预审报告转至发审委工作处(王小石所在部门),由其安排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由它安排哪些企业、什么时间上会,并将需审核的材料送交到发审委委员手中。

  “在这个流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寻租空间。”这是包括辛晔和金林在内,几乎所有参与过或了解公司上市流程的人们的共识。

  “从投行将企业的上市材料交到发行部综合处开始,这个部门可以以种种理由,比如页码不对、格式不标准、标点符号不对等等,将材料退回给投资银行,推后材料预审的时间。但实际上,按规定来说,只要形式上合格就可以收下。”金林说,“综合处把材料收下后,分给一处和二处。按理说,应该是由处长把材料随机分给下面的预审员,但这当中就有企业希望把材料直接递给某个预审员。”

  辛晔告诉记者,预审员出具的意见至为重要。一是如果预审员这里提出的问题太多,通不过,就别想进发审委;二是预审员可以在材料上标明疑点,提醒发审委委员们注意。实际上,发审委的工作流程形式大于实质,2004年发审委过会峰期,发审委频频开会,人均一天的审读量是60万字,看都看不过来,又何谈审查,所以预审员提出的疑点就很重要,没有疑点的通过率自然就会高一些。

  发审委委员的意见当然也非常重要,因为是发审委委员们最终投票决定一个企业能否上市。“发审委的委员们的每一票都很关键,以前是9个人投票,6票过,现在是7人投票,5票过,当然每一票都很重要。”辛晔说。

  “初审通过后,材料很早就交给委员们了,企业就可以去做工作了。如果能够事先拿到委员们的名单,与发审委做‘沟通’当然会有作用。一个企业能否顺利上市,有很多问题都涉及到与发审委的沟通是否到位。比如说,一个准备上市的公司,大股东有巨额负债,公司微利,准备上市的部分与母公司作为一个经营整体,上市公司就存在较大风险。但是如果企业跟发审委委员们‘沟通到位’,让委员们相信上市部分没什么问题,那就可以顺利过关了。”辛晔说,“其实审核过程中,很多问题都是可灵活操作的,并没有硬性的标准和规定,这个时候‘沟通’就非常重要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小石卖到二三十万元的一份名单里,包括7个发审委委员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但只有这个名单没用,这些委员们当然不是什么人来都会见的,还必须有‘沟通渠道’。”辛晔说。

  金林说王小石没什么权力,是因为从这个流程中,我们不难看出,王小石所分管的,只是一个技术性工作,没有实质内容。而这个过程中,包括预审员在内的很多人有直接发表意见、投票的权力。而辛晔认为,王小石分配发审委委员这个程序性工作,有着特别的权力,就是因为他手中的这个名单和可能提供的“通道”有特别的价值。

  正如著名市场人士水皮先生所言,王小石手中并没有什么权力,并不能决定上市公司能否过关,所以王小石谈不上权钱交易。但王小石和上市公司的交易的确有利益交换,利用的是信息不对称,所以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便利牟取不当获利。

  权力的价值与界限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个突出的感受是,没有人感叹王小石怎么出事了,更多人的感慨只是“王小石怎么这么‘倒霉’”。

  企业上市的“规矩”就是,要想A股上市,就要拿出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元的“公关费用”。一些外地企业,上市过程需要一两年,通常会先在北京设一个“办事点”,成立一个工作小组,负责联络,这在证券业内早已不是新闻。

  这让更多的人相信,王小石不过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个小角。

  史美伦卸任以后说:“我刚到证监会的时候,已经听说外面有很多传言,说发审委怎么黑暗,怎么贪污,其中提到发审委委员,也包括证监会人员,但没有证据。”

  但有一些公开披露的数据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一家公司上市后,是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发行费用的,在发行费用的统一格式里,会列出承销费用、路演费用等。辛晔告诉记者,通常来说,以一家计划上市融资五六亿元(属于中小盘股)的企业为例,一般承销费用在1%~2%,也就几百万元。而据记者了解,一家中小盘企业做上市推介,正常费用也就八九万元,如果做网上路演至多5万元。即使是中石化这样的超级大盘股,上市的时候请了一家公关公司,所有费用下来也不过60万元左右。那么一个中小盘股动辄上千万元或者更多的“发行费用”,都去了哪里?

  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一直问题不断,“一年赢、两年亏、三年ST”的情形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面对这样的现实,投资者推测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包装利润、疏通、蒙混过关,也不应该被指责为无端猜测。

  史美伦说,发审委的改革效果很好。原来的80名委员缩成25名,而且委员是记名投票,还要写明原因。虽然不公开,但如果公司出了事,就可以回过头来查看,这样发审委委员就比较认真而且专业了。但实际情况是,在发审委改革后,江苏琼花等中小企业板里的个别上市公司再度爆发违规丑闻,证券市场遭遇了空前的诚信危机,发审委成为各界声讨的对象。

  在史美伦获准辞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一职后不久,8月19日,国务院正式任命分管基金与法律的主席助理桂敏杰升职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而桂氏一职则由原发行监管部主任姚刚升任。

  当时业界有评论说,“原本发审委员的腐败现象,引起了市场方方面面的不满,如不进行彻底改革,迟早要出事情。从某种意义上,姚对新发审会制度的积极引导与推动,是挽救了一批企业与一批人。”

  王小石显然没有被挽救。新浪网上对王小石一案的调查显示,到记者发稿为止,有约70%的人认为,王小石的问题是制度原因使然。

  实际上,即使是新发审委的制度设计里,依然存在很多继续暗箱操作的“隐患”。隐患之一是,发审委权力过大,而隐患之二是,发审委的责任却很小,这种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带来的结果是,手握上市生杀大权的发审委,可以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质量和投资者利益负责。

  “现在的最大问题是责权利不对等。发审委权力不小,但如何保证发审委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周春生认为,现在的发审委存在制度缺陷。周春生曾在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任职。“以琼花事件为例,公司最后能上市,是通过了很多环节的监控,如果有一个环节过不去,它就不可能上市,问题发生以后,上市公司、投行、保荐人乃至发审委等机构及相关个人又该承担什么责任?”他说。

  某投资银行执行总裁对记者直言:“一直以来,证监会都行政垄断着上市资源,从额度制到审核制,到现在的保荐制都一样。公司之所以能够上市,就因为证监会发审委盖章放行。没有证监会的章,公司经营得再好,中介机构做得再规范都没有用。但现在上市公司丑闻不断,怎么从来就没看到有证监会发行部和发审委的人被问责呢?”

  权力监管的老话题

  制度上的漏洞为发审部门的投票者提供了一个“权力寻租”的温床,对权力的监管也显得苍白无力。

  “到目前为止,证监会所有的案件都出在发行部。而且,所有案子都不是证监会内部稽查出来,全是外部出事牵扯出来的。”金林告诉记者。

  王小石东窗事发的原因颇为“戏剧性”。

  一个在业内流传且细节不断被丰富的版本是——王小石与朋友在深圳合伙开了一家财经公关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便是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就在王小石一边当处长、一边在党校学习可望提拔的时候,王小石在公关公司的搭档却在与妻子闹离婚,因财产分割出现矛盾,不可调和后,其当律师的妻子便去检察院举报他有一大笔钱存放在某处,并提供了完整的举报材料,公安部门介入后,以财产来源不明将该人逮捕。为争取立功减罪,此人供出王小石。

  据介绍,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证监会内部有纪检委和监察部,分别监督党员和一般工作人员。但作为同属一个机构内部的同级部门,这样的监督机制总是那么无力又无效。

  谁来监管证监会?这个问题在王小石案发后,不断被提及。有人提出,只有建立起一个能够对证监会的权力进行约束监管的制度,才能减少甚至避免证监会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也才能对证监会部分工作人员进行问责。而这套制度应该包括人大及大众咨询制度,工作人员财富与工资收入阳光化,工作程序的透明化公开化,相关职级工作人员的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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