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通知增添“先生、女士”称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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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0:08 新京报 | ||||||||
市检一分院民行案件法律文书发生细节变化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通讯员徐苏林) 昨天,家住石景山区的王先生收到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一份民事案件立案通知书,他的名字后面特别增添了“先生”两字。这是市检一分院民行案件法律文书上的一个细节变化
据介绍,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给当事人出具的法律文书如《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不予提请抗诉通知书》等,抬头部分一直是直呼其名,公文气太浓。 市检一分院宣传处负责人称,法律文书上称谓的略微变化,彰显出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报料线索一经采纳,奖金至少百元,还将进行线索评奖,奖金最高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