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矿难·追踪瞒报事故真相4官员终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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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0:51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12·22”小南沟特大矿难发生后,不履行监管职责、集体隐瞒事故的平川区煤炭安全监察局原局长王俊英等4名官员,近日分别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拘役。 2002年12月22日21时许,位于白银市平川区的兰州金城旅游服务牗集团牘公司小南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作为主管部门的平川区煤炭安全
小南沟煤矿事故发生后的第五天中午,王俊英和李生荣、蔺强等人从平川区郭城煤矿检查完安全工作后,在某酒店吃饭,李生荣、蔺强从别人口中听说小南沟煤矿发生了事故,随后将这一情况告诉了王俊英。王俊英当即叫李生荣、蔺强回到单位,立即打电话给小南沟煤矿矿长张营核实情况。经多次询问,矿长张营才承认矿上发生事故,共有11名矿工遇难的事实。证实这一情况后,王俊英让李生荣打电话叫来正在区上参加“两会”的副局长吕佐顺。随后,4人得知该矿正在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后,决定对事故隐瞒不上报。 这4位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集体隐瞒煤矿事故,导致事故未能得到及时查处,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据此,依法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王俊英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被告人李生荣、吕佐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判处被告人蔺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李郁军)(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