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水商户可申请租摊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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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2: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潘澄清来源: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今后,获准进入秀水街大厦经营的商户均可申请租摊贷款,通过审核的商户最高可获得相当于租摊费60%的银行贷款。昨天上午,秀水街大厦开发商协同管理方与华夏银行签订了《秀水街个体经营性贷款合作协议》。
据秀水街开发商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季卫介绍,“目前80%的入驻市场的商户都表达了申请贷款的愿望”,所以公司决定提供担保方便商户贷款。同时,季卫强调,“申请者要信誉良好,必须提供以往的经营业绩、纳税证明、工商管理费交纳情况等证明材料供市场审核”。 据悉,此次贷款的范围包括商户两年的摊位租金及5万元进场费,商户可根据自己情况申请贷款,但不能超过租摊费的60%。季卫说:“秀水街摊位每年平均租金20万左右,最好的摊位月租金3万,按最好摊位计算两年租金72万加5万进场费,商户最多可贷46万多元,一般摊位商户贷20万到30万就差不多了。” 华夏银行具体负责此事的客户经理闫洪表示,这种针对市场商户发放个体经营性贷款在北京市还是首次。闫洪介绍,此次贷款一年期利息是6.138%、两年期利息6.336%。 另外,据季卫介绍,新秀水的招商工作已基本结束,新秀水除经营服装,还将经营丝绸、珠宝、烤鸭。 | ||||||||